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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发改局关于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台江区发改局 发布时间: 2021-03-15 11:25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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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台江区发改局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及《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1、打造公平竞争环境 

  在制定《台江区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若干措施》等重要文件时,将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禁止排斥、限制和歧视民间资本行为等内容纳入。 

  2、大力推动简政放权 

  针对福州市开展七轮简政放权,我区积极做好国务院、省、市下放、取消事项的衔接工作,确保下放项目接得住、管得好,取消项目及时取消。 

  3、推动企业诚信建设 

  全面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组织有关部门制定的联合奖惩实施方案,并通过福州市联合奖惩服务系统上报数据。 

  4、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我局联合区市场监管局下发《台江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督促各单位随机抽查事项必须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50%以上。 

  (二)2020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主要情况 

  2020年度,我局办理行政许可2件;开展其他行政行为273 次。 

  (三)行政复议与应诉情况 

  2020年涉及本单位作为复议被申请人的0件;涉及本单位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0件。 

  )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及时更新和公布行政执法主体名单。2020经清理,对2名符合规定、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名单进行了公布。 

  (五)2020年度制定和报备规范性文件工作情况 

  2020年度,我局积极配合、区政府做好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0年我局未起草(含代拟稿)规范性文件。 

  二、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覆盖范围较小,仅仅只在金融、税务等少数部门和领域间应用,大范围的部门协同联动的信用监管机制还不完善,生成的信用数据数量不足。 

  三、2020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明确“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围绕2020年平安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认真推进综治维稳、“三率”宣传、普法教育等重点工作。将平安建设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全年审批、核准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大项目13件,未发现重大矛盾纠纷和影响社会安定稳定的突出问题。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部署,全年多次组织干部参加法治建设、“12.4法制宣传日”等普法活动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1年,将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队伍法治能力建设。始终把全面依法行政融于发改工作大局中,落深、落细、落实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通过开展会前学法、法治讲堂、等方式进行全局全面学法,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与发改审批息息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以达到提高干部学法用法认识,由 “要我学”变成 “我要学”的目的。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台江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公示暂行办法》《台江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暂行实施办法》《台江区发展和改革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暂行办法》,遵循合法、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和规范,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有效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规范行政执法。按省、市部署,梳理区直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融合的权责清单,化繁为简,以统一清单形式列明各部门的权责事项,推进行政权责依法公开,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 

  (四)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坚持依法行政,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围绕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并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抽查实施方案,结合部门行业管理数据及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对信用比较好的对象,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尝试采用网络、书面等非实地检查方式;对信用不良的对象,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严格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 

  (五)推广事前信用承诺。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梳理可开展信用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制定发布信用承诺应用清单,制定格式规范的信用承诺书,办理适用信用承诺制行政许可事项时,申请人承诺符合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应予即时办理。申请人信用状况较好、部分申报材料不齐备但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的,应先行受理。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对不履约申请人,视情节实施惩戒。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内信用承诺制度,并依托“信用福州”网站向社会公开。 

  (六)做好诚信宣传。一是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主体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宣传推广诚信建设内涵、解读制度政策、推广先进经验、剖析典型案例。二是广泛动员各界力量。鼓励社会各界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文化活动,加强守信“红名单”宣传和失信“黑名单”曝光。提升“信用中国(福州)”网站整体宣传服务水平,完善信息公示、信用查询、失信举报投诉等全方位信用服务。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