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管理使用相关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21〕55号)、《关于下达2021年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21〕77号)、《关于尽快做好吸纳脱贫人口稳就业奖补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及时将市级财政分配下达给我区的直达资金32万元按规定要求发放到位,切实帮扶支持规上重点工业商贸企业做好稳定就业工作。现将符合2021年企业吸纳跨省脱贫人口奖补条件且主动提出申请的35家企业,跨省就业资金奖补总金额32万元具体分配情况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2月2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公示电话:0591-83268349;来信投递: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350000);来访来电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三楼。
附件:《享受2021年企业吸纳跨省脱贫人口就业奖补花名册》
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