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台江区人社局关于同意给福州市台江区华承职业培训学校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

来源: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2-01-05 09:43 浏览量: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福州市台江区华承职业培训学校: 

  你提交的设立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审批申请材料(申请受理号:SP1050103202112079711133245)收悉。你于2021年12月07日向我局提出设立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审批的申请,我局当场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与标准,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民办教育促进法》(主席令第24号)第十一条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第五十四条规定、第五十五条规定第五十六条规定,并结合专家组现场评估意见,决定准予你设立福州市台江区华承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培训学校),并同意开设心理咨询师、人力资源管理师、健康管理师的职业培训,校地址设在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金源中心)西区三层06-01单元,法定代表人周爱珠,校长林斌,并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核定项目如下: 

  一、民办非企业预核准:台民社登202120号 

  二、公司名称:福州市台江区华承职业培训学校 

  三、经营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金源中心)西区三层06-01单元 

  四、法定代表人:周爱珠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编号:人社民3501036222001号 

  六、经营许可有效期限:2021年01月04日至2025年01月03日 

                              

  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0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