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劳务协作基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榕人社就〔2022〕44号)与《关于印发《福州市劳务协作基地建设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榕人社就〔2022〕26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强化中西部劳务协作,加快建设劳动力规模化输转我市的劳务协作基地,每个劳务协作基地(指市、县两级,下同)建立当年,给予一次性建站补助8万元;建立劳务基地起的每一年度(12个月),经考核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予每个基地6万元运行补助;劳务协作基地每年度输转劳动力首次来榕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组织50人以上给予2万元奖励,每超过50人再增加1万元奖励,每个劳务协作基地奖励上限为5万元。申请一次性建站补助企业如下:
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曲靖市罗平县人社局与福州市台江区人社局于2022年5月18日签订劳务协作基地协议,现予以罗平县人社局劳务协作基地一次性建站补助8万元。
综上所述,劳务协作基地一次性建站补助8万元,所需资金从县(市)区统筹安排的就业补助资金列支。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23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公示电话:0591-83268349;来信投递: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350000);来访来电时间:来访来电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五楼。
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