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88号)等精神,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2020年末裁员率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享受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中: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0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及社团机构按单位及其职工2020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
经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信息系统初步审核,排除不符合条件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结合已获取企业银行账号信息情况,2020年度台江区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共有福建迅维律师事务所等524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21日—10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台江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反映。
公示电话:0591-83288105
来访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来信投递: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350004)
附件:2020年度台江区可享受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补充名单
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