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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关于2021年第4季度小微企业招用毕业生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示

来源: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2-11-01 16:49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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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单位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榕劳就﹝2020﹞39号)文件精神,我局收到3家企业申请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2家企业申请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在榕自主创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17家企业申请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共计132人次256542.25元,经“福州金保信息交换系统”、“福建省失业保险明细数据管理系统”和医保缴费数据比对通过。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7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   

  公示电话:83254616;联系人:丁如滢; 

  来信投递: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350003); 

  来访来电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 

  附件:2021年第四季度小微企业招用毕业生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公示表(2022年第1批) 

 

      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