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89号)文件精神,在2023年6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且审核阶段人员仍在岗的企业,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经审核,拟发放2023年一次性扩岗补助45家企业996人,总计拟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149.4万元(详见附件2)。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公示电话:0591-87118772;来信投递: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350000);来访来电时间、来访来电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五楼。
附件:1、《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就〔2023〕89号)
2、《2023年台江区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明细表》
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