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下岗失业人员免费培训 |
事项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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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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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法律依据 |
《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 |
办理程序 |
1、审核:受理人员对下岗失业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免费培训条件的予以办理; 2、填表:填写《下岗失业人员免费培训登记表》; 3、受理:下岗失业人员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职业培训项目; 4、发证:经过培训,对考核通过的培训学员发放相应的职业培训证书。 |
办理条件 |
1、 凡未重新就业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享受一次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 |
需提交材料 |
1、《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2、身份证原件; 3、一寸彩照两张。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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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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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科室) |
福州市职业训练中心继续教育科 |
办理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八楼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夏季3:00—6:00) |
联系电话 |
0591-83308289 |
投诉电话 |
0591-83337753 |
备注 |
电脑培训开班时间为每月上旬,培训时间为15天,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