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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我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十六条措施出台

来源:福建日报 发布时间: 2015-07-28 10:33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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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日,省教育厅发布深化我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十六条措施,以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这些措施包括设立省级专项资金、建立多种办学模式、保障学生创新创业等方面。为满足创业需要,在校生休学创业的修业年限在原有学制基础上可延长2至5年。

  为保障我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经费,我省将设立省级专项资金,各高校每年也要从教学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创新创业教育专项,有条件的高校可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和基金。

  为使高校培养的人才更好适应创新创业的要求,我省将开拓建立校校、校企、校地、校所和国际合作的多种办学模式。2017年前要完成制定并实施新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并融合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制定的专业人才评价标准。

  专业课程设置上,措施要求打通相近学科专业的基础课程,开设跨学科专业的交叉课程。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课程将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并纳入学分管理。到2020年,各高校建设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一批在线开放课程也将被引进和建设。

  学生投身创新创业将更有保障。开展的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参加创业实践活动和自主创业等成效都可被折算为学分,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可认定为课堂学习。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还将获得制定专门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的优待。

  教师积极投身创新创业教育也将得到鼓励。教师带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可折算工作量,在科研项目申报与立项上给予优先照顾。创新创业专职教师每2年至少2个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

  按要求,至2020年,每所公办本科高校自主使用的创新创业实践基地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民办本科高校、独立学院和国家级、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自主使用的创新创业实践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其他高职院校要有自主使用的创新创业实践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