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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类考生可享受 我省高考录取照顾

来源:福州日报 发布时间: 2019-04-29 10:0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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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称,符合条件的12类考生应于5月8日至10日,向本人高考报名现场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台湾省籍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烈士子女考生(不含公安烈士子女),公安烈士、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考生,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考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等12类考生可享受我省高考录取照顾政策。

  考生可自行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eeafj. cn)“高考高招”栏目,下载打印《福建省普通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登记表》《福建省普通高考少数民族考生资格审核申请表》,或到当地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领取。

  又讯 记者28日下午从福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了解到,4月29日至5月10日,市侨办将安排工作人员在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365、366窗口,为市民办理2019年普通高考“三侨生”升学照顾身份证明书出具及审核业务。市民可以通过“福州窗”微信公众号查看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