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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教育局学校教育收费监督管理检查报告

来源:台江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3-04-30 10:26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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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台江区教育局开展双随机工作的要求,台江区教育局检查组于2023年4月从37所公办学校中随机抽取福州市台江第三中心小学教育集团交通路校区、福州市台江第四中心小学、福州市台江区第二实验幼儿园、福州市台江区儿童学园4所学校进行教育收费监管检查。
  本次检查依据:《教育法》第七十八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
  检查组通过学校的自查情况汇报,通过实地查看、查账清点,进行检查指导。检查组认为该学校的教育收费能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收费文件精神执行,未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未发现学校通过违规补课或变相违规补课收取学生费用等行为,未发现存在通过学生及家长摊派或收取费用购买学校设施设备等行为。检查组提出,学校一定要将收费标准及收费结果及时做好公示,严禁乱收费、搭车收费等现象,切实维护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

 

  台江区教育局
  2023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