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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年台江区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

来源:台江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3-07-24 11:54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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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属各校(园):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新教师试用期规范化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师〔2018〕56号)精神,完善新入职教师培训管理制度,帮助新任教师尽快适应教师岗位工作要求,更好地履行教师岗位职责,促其成为师德高尚、基本功过硬、符合时代要求的合格教师,我区定于8月初组织新入职中小学教师开展岗前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3年台江区新入职教师。
  二、培训目标
  以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更好地履行教师岗位职责为目标,以提升素养和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为重点,通过岗前培训,使新任教师初步了解教师基本素养、教学基本常规、方式、技能和手段,从心理上、工作上、行为规范上初步适应教师职业要求,并为其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培训内容
  主要围绕师德师风、家校沟通、班级管理和德育工作、教学基本功、信息技术应用等培训内容。
  四、岗前集中培训时间、形式、地点
  岗前培训时间为2023年8月1日—8月5日(外地学员7月31日须抵榕),培训形式是线下与线上混合式培训。全体参训人员于8月1日上午8:15准时到台江区教师进修学校七楼多功能厅签到。培训期间要完成作业,请每位学员自备笔记本电脑。
  五、考核办法
  培训考核由以下几项综合评定:①培训出勤情况;②作业完成情况;③课堂笔记、讨论等过程性材料;④培训总结。培训成绩合格者,可发放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六、培训经费
  1. 培训期间非福州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五城区户口的新入职教师住宿费回入职学校报销(住宿时间2023.7.31-8.5六晚,住宿标准不超过270元/人天)。
  2. 专家讲课费根据省公务局、省财政厅《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管理办法》(闽财行〔2017〕18号)规定,由台江区教师进修学校继续教育经费开支。
  七、其他事项
  1. 无故不参加岗前培训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同时通告有关部门。
  2. 岗前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台江区教育局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