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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类残疾学生8月15日报名入学

来源:福州日报 发布时间: 2015-05-20 11:06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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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今秋特殊教育招生工作意见已经出台。盲、聋哑、患自闭症的儿童少年可在8月15日报名入学。市教育局要求,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要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尽可能在普通学校安排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加强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无障碍设施建设,为残疾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便利,尽可能地实现融合教育。

  3所学校这样招生

  福州市盲校向各县(市)区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收年满7~15周岁(2000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盲童(含低视力儿童)。同时面向各县(市)区招收推拿专业职专班(矫正视力在0.3以下,视野小于10°的视障生)高一新生。

  福州市聋哑学校向五区和福清、闽侯、长乐、永泰、罗源、闽清、连江七县(市)招收年满6~15周岁(2000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聋哑儿童。同时面向各县(市)区招收计算机网络管理与维护、美术绘画以及工艺美术专业职专班高一新生。各县(市)区的聋哑初一学生全部到福州市聋哑学校就读。学前教育学制三年,招收对象为3~6周岁的聋哑儿童。

  福州市星语学校向各县(市)区招收7~12周岁(2003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出生)的自闭症学龄儿童。学校为非寄宿制学校,目前暂时在福州市盲校过渡。

  盲生家长带孩子报名时应持报名登记表、县级以上医院体格检查表、户口簿、预防接种证、残疾证、相片4张,于2015年8月15日(星期六)上午8:30到福州盲校报名(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110号,电话:83563740,18950385357或18950387152)。

  聋哑生家长带孩子报名时应持报名登记表、县级以上医院体格检查表、听力检测表、户口簿、预防接种证(小学)、残疾证、身份证(初高中)、毕业证(初高中)、学籍卡片(初高中)、相片4张,于2015年8月15日(星期六)上午8:30到福州市聋哑学校报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坊下15号,电话:83714859、83776697、83792200—810)。

  自闭症儿童报名的应持户口簿、残疾证或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县级以上医院体格检查表、预防接种证、康复机构培训证明及近半年的评估或小结材料、2寸相片4张。此外,家长还应带孩子于2015年8月15日(星期六)上午8:30到福州市星语学校现场报名并面谈(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110号福州市盲校校内,电话:88039675),8月26日公布录取结果。

  智障学生入学报名时间及要求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确定。

  另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除了要带本地学生入学所需的所有材料外,须具备“三证”(父母双方身份证和原籍户口簿;居住半年以上的暂住证;父母一方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要求中途插班或超龄入学的还应出具原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后,统一管理、统一学籍、与本地学生一视同仁,对完成学业的学生发给相应的毕业证书或证明。

  扩大“送教上门”试点

  此外,今年我市还将继续为重度残疾儿童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在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福清市等已为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为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试点面,再增加马尾区、长乐市、闽侯县、连江县4个试点工作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