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台江区组织新修订的《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会。
台江区组织新修订的《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会
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监督处处长 黄进喜
省政府办公厅效能综合处处长 佘连菊
会议邀请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监督处处长黄进喜、省政府办公厅效能综合处处长佘连菊,分别围绕新修订的《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法律效力、理论基础、主要内容、实践要求和立法概况以及如何贯彻执行等方面,对《条例》进行了全面深入详细的解读。
会议系统解读了《条例》出台及其修订的背景过程、价值意义和重点内容,拓展了全区的知识视野,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深化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效能实际问题的意识。
会议强调
各单位要聚焦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区中心工作任务,聚焦群众关注的热点难题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效能方向、满意取向。
要充分运用“督帮一体”机制,做到从“办好一件事”向“解决一类事”转变,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实,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优化营商环境。
要把高标准履职尽责作为工作的基本要求,推动我区各项工作争优争先争效,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核心区作出新贡献。
区直相关部门、街道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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