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区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开展2020年元旦春节慰问活动的通知
根据福州市计生协会《关于开展2020年元旦春节慰问活动的通知》(榕计生协〔2019〕109号)文件要求,经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元旦春节慰问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慰问时间:2020年1月-2月
二、慰问对象:
1、全区仍在享受特别扶助政策的计生特殊家庭;
2、独生子女户中的低保、特困家庭以及因病、因灾意外致困家庭(非公职)。
三、慰问人数:
1、市级慰问40户(计生特殊家庭中的低保户优先);
2、区级慰问按照实际符合对象上报户数。
四、慰问提供材料:
1、福州市2020年生育关怀.元旦春节慰问审批表(台江区);
2、属于计生低保户的提供低保证明(由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属于计生特殊家庭的提供街道年审证明材料;属于其他计生困难家庭的提供困难证明(社区开具,街道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3、除区级慰问计生特扶家庭外的其他慰问对象(含市计生协)还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独生子女证复印件、计生证明;
4、福州市2020年元旦春节慰问对象花名册(台江区);
5、街道、社区公示照片、会议纪要复印件。
请各街道组织社区按照要求摸底筛选符合条件的慰问对象,经社区两委研究通过,社区、街道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街道党委、政府审核通过后,于2019年12月16日前将慰问对象花名册电子档及纸质档(经街道分管领导签字盖街道公章)、慰问申请表及其他申请材料上交至区计生协会,待区计生协会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名单。
附件:
1、福州市2020年生育关怀.元旦春节慰问审批表(台江区)
2、福州市2020年元旦春节慰问对象花名册(台江区)
台江区计划生育协会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