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同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拥军优属的意见建议》(第1107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拥军优属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我局始终把拥军优属工作作为新时期凝聚军心民心、稳定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严格落实上级安置政策,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不折不扣完成随军家属随调安置工作。在安置过程中,注重优化流程、规范操作,强化监督,确保安置工作公平公正。对于指令性随军家属的安置,我局积极配合,进行对口安置;对于无工作的随军家属,可根据市级或区级公益性岗位安置政策(聘用期3年,离退休不足5年的聘用到退休止),安排到各街道社区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落实拥军优属政策,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活动,大力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增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全力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黄文澜、杨 广
联 系 人:罗颂逸、柯华敏
联系电话:88300103、8830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