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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10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台江区 发布时间: 2022-04-20 17:29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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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安代表:

    关于南公社区辖区内有三处棚屋毗连区尽快拆迁的建议(第110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旧城改造工作的关心。

新港街道南公社区辖区有三处棚屋毗连区位于金屏垱连片旧屋区改造地块,地块四至:东邻汇福花园、天榕花园,西邻五一中路、五一公馆,南邻国货西路,北邻状元街。该地块已列入我区旧屋区改造计划,我局将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及《福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试行)》的规定征求群众意见继续做好该地块房屋普查摸底、改造资金测算、规划方案设计等相关改造前期准备工作待条件成熟时,将该地块列入我区年度房屋征收计划,适时上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土发中心办理规划选址等要件手续,积极推进金屏垱地块旧屋区改造,改善当地群众的居住条件。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  

人:蔡荣尧

联系电话:83207220

 

 

 

 

 

 

 

福州市台江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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