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棚屋区安全隐患的建议》(第110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旧城改造工作的关心。
台江区新港街道南公社区太保境2-68(双号)、太保境17-53(单号)、金屏巷2号-22号(双号)、金屏巷8号弄1号-41号、二建建材片区位于金屏垱连片旧屋区改造地块,金屏垱地块位于我区新港街道南公社区五一中路与国货西路交叉口,地块四至:东邻汇福花园、天榕花园,西邻五一中路、五一公馆,南邻国货西路,北邻状元街。该地块已列入我区旧屋区改造计划,我局将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及《福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试行)》的规定征求群众意见,继续做好该地块房屋普查摸底、改造资金测算、规划方案设计等相关改造前期准备工作。待条件成熟时,将该地块列入我区年度房屋征收计划清单,适时上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土发中心办理规划选址等要件手续,积极推进金屏垱地块旧屋区改造,改善当地群众的居住条件。
更换电线线路和增添市政消防水池不属我局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职能范围。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周 雯
联 系 人:陈 希
联系电话:83280323
台江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