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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0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台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 2024-02-20 11:47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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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陈顺代表:

  《关于保护传承古厝与文化遗产的建议》(第110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古厝是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古厝就是在传承和保护历史文化。您的提案提及的“加大对辖区内古厝数量统计与信息资源管理,最大力度保护好古厝不被拆除”对保护台江历史文脉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

  近年来,我区以上下杭、苍霞、南公河口三大街区为中心,结合成片棚屋区改造、水系治理、城市品质提升等,在古厝集中片区坚持修旧如旧,还古厝原貌,全面加强古厝保护管理,具体如下:

  一、开展古厝普查,夯实保护建筑底数

  根据福州市关于开展新一轮古厝普查登记和保护利用专项行动要求,我区于2021年对辖区内不可移动文物、建成年代50年以上、或虽不满50年但有特定价值意义的建筑开展全面普查。一是摸清古厝底数。对辖区内古厝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背景故事、活化利用情况等进行全方位的摸底登记。现我区登记在册不可移动文物155处,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3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5处,未定级文物登记点107处,历史文化街区1处,特色历史文化街区2处,已公布历史建筑64处,已公布传统风貌建筑23处,预保护建筑28处。二是落实古厝建档。在普查基础之上,我局按照“一处一档”的原则,进一步开展古厝档案建立工作,全方位搜集包括自然环境、历史沿革、基本状况、价值评估、保护机构、安全保卫情况、勘测图纸、现状照片等在内的古厝资料,开展古厝内涵挖掘工作,系统归档整理,形成古厝档案。

  二、多措并举,探索古厝活化保护利用

  一是强化古厝安全。落实古厝保护“四级”责任制,强化多方联动安全隐患排查。2023年全年,累计出动1033人次,发出整改通知书(记录表)109份。二是推进古厝修缮。2023年,已完成辖区内肖梦馥故居、上杭路91号古民居、龙岭顶公园4号、龙津二支巷8号古民居等23处古厝修缮三是加强古厝活化。已完成中平路53-59号(打造为餐饮和办公场所)、荔枝弄39号(打造为剧本杀)、金鱼里7号古民居(打造为福建首个以“福”文化为主题的博物馆)3处古厝活化利用工程。四是加快古厝挂牌。累计完成辖区内135处古厝挂牌工作,其中公布历史建筑50处、公布传统风貌建筑6处、预保护建筑34处、文物建筑45处。

  接下来,我区将结合您的的宝贵意见,不断提高古厝保护精细化管理水平,传承好台江历史文化文脉。感谢您对台江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邓颖灵

  联 系 人:罗熠舒

  联系电话:83212395 

台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