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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来源:台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23-09-22 17:17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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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简介:

  福州市台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前身为“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台江分局”,2018年12月机构改革后转隶台江区组建“福州市台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履职尽责,开展辖区自然资源领域各项业务工作,为加快建设创新开放绿色幸福的省会核心区提供有力的服务保障。当前主要工作:

  1、牵头开展台江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

  2、开展不动产登记相关调查工作,为台江不动产登记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3、完成辖区内建设用地调查预审相关工作;拟定和调整台江区土地出让年度计划。

  4、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审批。

  5、牵头开展新增公共停车泊位建设,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工作指标。

  6、牵头开展传统街巷整治与保护和历史文化街区建设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工作指标。

  7、会同区建设局牵头做好城市标识系统建设工作。

  牵头做好地质环境保护,防治地质灾害。重视汛期和台风期间巡查,推进地灾隐患点的工程治理项目的最终验收,推动防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开展地下水取样送检和监测井设施定期巡访保护。

  8、落实台江区国土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协助上级做好辖区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9、牵头开展台江区生态红线评估调整工作。

  10、服务民生,维护群众权益。严把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审查关,落实征地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严格执行信访条例,做好信访件的受理和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