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区应急管理局

  江思毅(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应急管理局党政全面工作。   陈兆祥(党委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分管应急协调科、应急救援中心,负责应急指挥中心、防汛抗旱、防震减灾、地质灾害防治有关救灾工作;负责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局长外出期间,临时代行局长工作职责。   赵进(党委成员、总工程师、二级主任科员)分管综合督导科、安全生产执法大队,负责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分解下达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负责指导消防、建筑、道路交通安全、电力、工矿商贸等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安全生产综合巡查、专项督查等工作。承接消防管理职能,指导协调我区消防工作规划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灭等工作。   张步伍(党委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分管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局新闻发言、机要、档案、保密、信息、效能、政务公开、编制人事、安全保卫和党建等工作。   刘建民(党委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分管安全监督管理科(含行政审批业务)、负责综治、维稳、环保、反恐、宣教、信访、普法与依法治理、资格证书培训等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审批及部门禁毒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信息报送,安全生产标准化,烟花爆竹监管;负责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除以上分工外,各位分管领导还承担局长交办的有关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及区委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街道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牵头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拟订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矿、商贸、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区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按要求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指导落实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级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和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协调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抗洪抢险、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推进消防、森林和草地火灾扑救、地震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辖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指导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各街道各部门落实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地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级、市级下达和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直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依法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组织牵头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三)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加强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区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室 综合协调各级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机关文电收发传阅、机要、档案、保密、信息汇总报送、效能、政务公开、编制人事、财务报账、纪检、党建、精神文明(志愿者)材料汇总、工会、办公用品采购、报刊征订等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以及各科室各项资料综合汇总、各级综合性会务、网络学习培训通知、汇总,承担机关后勤保障。参与应急值守、政务值班。 联系人:林琼 联系电话:83328101   综合督导科(含安全生产执法大队业务)、安全监督管理科(含行政审批业务)承担区安办日常工作、草拟区安办参会议题、方案、汇报,指导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拟订、分解下达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承接综合性宣传教育活动和信息报道(安全月及消防等专项宣传)、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综合巡查、专项督查工作(全区生产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推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台江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清单》要求,督促相关部门、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安排节前等各项生产安全检查活动)、开展网格化日常检查、12345等平台举报、信访投诉件处理及反馈,牵头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核实统计全区安全事故信息,做好相关信息报送。负责安全生产执法大队日常工作、外勤执法、文稿起草。负责危化品、商贸行业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承接本局综治、普法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本局信用建设、禁毒、环保工作、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承接危化品行业行政审批相关工作,修订完善本局权责清单,承担行政许可及其他办事项目的统一受理、办理和反馈、行政服务窗口(含企业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参与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综合督导科联系人:李航 联系电话:83053079 安全监督管理科联系人:林腾 联系电话:87315913   应急协调科(含应急救援中心业务)承接防汛抗旱、防震减灾、地质自然灾害防治有关救灾、救助工作及防火指挥、消防管理职责,负责应急系统视频会务工作,协调解决我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参与相关行业领域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起草本科室文稿、信息报送。负责区减灾办、防汛办工作,应急预案的收集修订汇编、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落实应急仓库物资的采购、管理,承担应急指挥车辆申请、使用、管理等工作,承担局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 联系人:游心楚 联系电话:83204827   为确保本局工作正常运转,除以上科室分工外,各科室还应承担分管区领导、局长委托交办的有关工作,服从全局统一调度。   

办公地址:台江区台江路88号3楼

联系电话:0591-83328101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2:30-6:00(冬令时)

负 责 人:江思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