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区财政局

  林 争 区财政局党组(含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书记、区财政局局长、四级调研员:主持区财政局及党组全面工作。   李 萌 区财政局党组(含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成员、区财政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区财政局国库科、财政监督科、行政事业科、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等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局长请假、出差等外出期间主持区财政局工作。对口:省(市)人行、市财政局、区人大、区政协、区预算单位、十街道、博思软件公司等单位。   林梁鑫 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主任、区财政局党组(含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成员:主持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全面工作,协助党组书记分管党的建设工作,分管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党支部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对口: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区机关党工委、十街道、区国投集团、区城投集团等单位。   李雪萍 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局纪检监察、局工会、财政预算科的财政预算收入、综合科的企业奖扶资金申报、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等工作,协助区财政局党支部书记分管区财政局党支部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对口:省(市)人行、市财政局、税务局、区机关党工委、区预算单位、十街道、企业、博思软件公司等单位。   郑少萍 区财政局总会计师: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局办公室(不含纪检监察、党建)、预算科(不含财政预算收入)、综合科(不含行政事业科)等工作,担任财政局新闻发言人,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对口:省(市)人行、市财政局、市(区)审计局、区人大、区政协、预算单位、十街道、博思软件公司等单位。   

  机构简介:   台江区财政局是负责本区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和财政监督工作的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我区财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拟订全区财政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相关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拟订区对街财政体制方案。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规章制度;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本级决算;组织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管理。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四)贯彻执行中央的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制定和执行区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管理区级财政专户;负责制定区级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六)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全区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的工程概(预)算、结算、竣工决算审查。   (八)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区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区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制定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   (十)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贯彻落实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全区会计从业资格审核;拟订和执行会计委派制,指导和管理会计委派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规范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加强对街道财政指导监督。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办公室   负责人:李鹏,联系方式:0591-83289105,办公地点:台江区台江路88号0802室   职能: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承担局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承担局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承担局机关的财务、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预算科   负责人:林欣莹,联系方式:0591-83298253,办公地点:台江区台江路88号0803室   职能: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区级财政预算草案,分析报告全区预算执行情况,办理区级预算调整事项;管理区直部门、街道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拟订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负责区以下的财政转移支付工作;拟订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负责有关协调工作;审核、汇总、批复年度全区财政预算;负责区本级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收入、其他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负责指导全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的网络建设与维护;开展非税收入征缴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工作。   三、国库科   负责人:张宇旻,联系方式:0591-88300050,办公地点:台江区台江路88号0804室   职能:管理财政专户资金;管理财政票据,负责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组织预算执行及统计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负责组织区级财政决算汇编及总会计核算,汇总编报年度全区财政决算;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   四、综合事业科   负责人:林怀佳,联系方式:0591-83202952,办公地点:台江区台江路88号0804室   职能:贯彻执行有关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管理部门经费、事业费及有关专项资金;承担区直行政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监督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编制、审核、批复部门决算;监督和管理政府采购、控购工作;管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   五、财政监督科   负责人:王孟丽,联系方式:0591-88300050,办公地点:台江区台江路88号0804室   职能:承担区财政监督、支出绩效评价、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工作。   

  办公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88号台江区区政府大楼8层

  联系方式:0591-83289105

  传真:0591-8328910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负责人: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