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机构职能

来源:台江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3-09-22 10:00 浏览量: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机构简介:

  台江区财政局是负责本区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和财政监督工作的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我区财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拟订全区财政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相关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拟订区对街财政体制方案。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规章制度;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本级决算;组织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管理。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四)贯彻执行中央的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制定和执行区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管理区级财政专户;负责制定区级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六)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全区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的工程概(预)算、结算、竣工决算审查。

  (八)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区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区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制定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

  (十)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贯彻落实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全区会计从业资格审核;拟订和执行会计委派制,指导和管理会计委派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规范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加强对街道财政指导监督。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