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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来源:台江区发改局 发布时间: 2023-09-01 15:22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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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简介:

  根据《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台江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榕委办〔2014〕70号)和《中共福州市台江区委、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台委发〔2015〕3号)、《关于调整区发展和改革局内设机构的通知》(台委编办〔2019〕9号),福州市台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加挂“科学技术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区大数据管理局”牌子)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主要职责:

  1.负责推进贯彻执行国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目标、政策建议; 

  3.牵头做好指标分解下达;配合统计局做好GDP运行调度工作; 

  4.固定资产投资指标的安排和运行调度; 

  5.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及省、市、区重点项目的安排、跟踪、落实; 

  6.牵头“抓项目促跨越”专项行动中开竣工项目汇总、跟踪、落实;组织企业参加“6·18”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负责技术成果对接、技术需求项目的申报和征集等工作; 

  7.统筹协调和综合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监督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和信用信息征集、发布和使用管理; 

  8.监测、预测、预警本辖区价格变动; 

  9.负责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并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开展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制定、调整属于本级管理的价格和收费标准等; 

  10.负责区级总部企业和企业总部申报,落实政策兑现。

  11.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相关工,制定区级救灾物资年度购置计划并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等; 

  12.承接我区审改办工作任务,推动全区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