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启鹏(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机关全面工作。 王冰(二级主任科员):负责分管科技和信息化科。负责推进科技创新、软件和信息化相关工作,人才工作,海上福州建设,科技和信息化窗口业务审批,管理区节能办、中小企业办、清欠办、减负办、电力执法办、科动办、信动办等工作。 刘诗强(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负责分管企业服务科、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市域现代化社会治理、局属集体企业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及党建工作。 蔡萌(大数据服务中心主任):分管办公室,负责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
机构简介: 根据《中共福州市台江区委办公室、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江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台委办发〔2024〕3号),福州市台江区数据管理局(加挂“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牌子)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主要职责: (一)负责统筹推进数字台江、数字政务、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组织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有关工作。组织起草我区数字化发展规划,研究起草有关数字化规范性文件,并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承担区“数字台江”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数字经济产业布局,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新兴领域产业发展。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 (三)协调推进区级政务信息化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政务信息化系统集约建设、互联互通、协同联动等工作。组织开展数字政府调查评估工作。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四)协调推进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负责公共数据统筹管理和监督检查。在具体承担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责中,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负责落实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协同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 (五)组织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统筹规划和协调推进公共平台建设。协调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推动数字化领域的产学研用结合工作。负责数字化项目投资、建设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数字化相关专项投资计划。依法审批区级相关数字化项目。配合做好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有关工作。 (六)负责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区创新体系建设规划,拟订促进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重点产业创新平台与创新基础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政策,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八)拟订科技成果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九)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学技术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十)牵头组织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科技统计等工作;推进民营科技工作;按分工落实 科技国防动员、信息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循环经济发展工作;依法承担节能等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和服务中小企业;牵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和支持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十三)负责电子信息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指导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和产业政策;指导行业质量和品牌工作;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四)负责指导全区信息产业发展;统筹规划、协调工业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工作。 (十五)负责原区属直管集体企业(含商贸、服务业、工业、改制企业)的监管,组织实施区属直管集体企业关闭改制、企业转型提升改革工作;指导企业改革的善后、维稳、信访等工作;负责有关企业的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有关工作。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