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 剑(党组书记、局长、局机关党委书记):主持局全面工作,主管办公室(财务、人事)。
庄海波(党组成员、副局长、工会主席):协助局党组书记负责抓好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机关效能建设及人事工作。负责内河管理、河湖长制工作、户外广告和灯光夜景建设管理、宜居环境建设、景观整治、市政街巷及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消防审验、综治及平安建设、对口援建扶贫、保密、信访及12345、工、青、妇群团组织建设,联系协调市水利系统、市城管委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综合管理科(内河、消防)、市政管理所(防汛、数字城管)、河长办、灯管办、宜居办(景观办)。
黄 斐(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党组书记负责机关党建、党的意识形态及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负责市政路桥建设、建设行业监管、燃气、窗口行政审批、安全、经济指标、精神文明建设、创卫、法治、邮政寄递、下属企业管理,联系协调市交通系统及地铁建设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办公室(交战办)、综合管理科(市政、燃气)、质监站、安全站、局下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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