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く台江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榕委办〔2011]72号)和《中共福州市台江区委、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台江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台委〔2011〕123号),设立福州市台江区建设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设2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人:阮艳华;联系电话:0591-83374340)
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支部建设及党务工作;负责本局干部管理和培训、考核、推荐、任免等;负责纪检监察文秘档案、人事劳工统计、信访、工会妇联、安全保卫、保密、财务管理、机关内部各科室之间的协调及后勤工作;负责个人住宅规划管理,危房改建、房屋修缮的审批,个人建房质量安全检查,协助木屋区改造工作;负责对个人建房跟踪管理、监督处理、案件复议及来信来访的处理;负责防风、防汛工作的具体安排;指导防风防汛人员做好各类数据和信息的收集、填写、汇总上报工作。
2、综合管理科(负责人:王志杰;联系电话:0591-83203837)
负责辖区内市政建设,公共设施的审批和管理及负责组织维修养护、小街巷道路建设和排水设施建设管理;负责受理辖区自来水、煤气、电信、电力等破路审批;负责管理辖区小街巷城市管线工程建设;对辖区内的公共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对全区二次供水设施的定期检查及来信来访的处理;负责辖区建设工程的施工图审查和工程质量监督、施工许可、竣工综合验收;负责辖区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的抗震审查;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规划、勘察设计咨询、工程监理、工程施工和安装、室内二次装修装饰、工程质量管理和监督;负责监督辖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工作;负责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工作;负责制订局属运输企业年度生产计划、工作目标责任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属运输企业体制改革、技术培训、劳动工资管理、企业职工社保医保工作监管、生产统计、劳工统计汇总上报工作;负责企业安定稳定,帮扶解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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