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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来源:台江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3-09-14 16:47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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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公室。负责人:杨扬;联系电话:83201428

  综合协调机关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信息化、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卫和信访等工作。承担行政后勤工作。组织开展民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编制本部门资金预决算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民政统计。规划、推动民政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社会事务科。负责人:韩红新;联系电话:83806305

  负责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全区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政策。承办相关救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牵头协调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医疗、住房、教育、司法等专项救助政策措施。开展全区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实施殡葬管理政策,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实施行政区划管理相关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审核申报区内街道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事项。组织指导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地名管理相关工作。承担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偶优待管理工作,协调办理涉及老区的事务。实施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慈善行业组织,弘扬慈善文化,开展慈善宣传,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协调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全区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困境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儿童收养登记工作。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协调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三)社区建设管理科。负责人:林锐敏;联系电话:83819322

  组织实施我区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的政策措施。指导我区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我区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四)民非、社团和社会福利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林彩月;联系电话:83816391

  贯彻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并监督管理所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五)低保管理中心。负责人:张心楹;联系电话:83305193

  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我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