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礼灿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林凡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人才引进和服务、事业单位人员调配、表彰奖励、工资福利、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管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教育文化、机关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优化营商环境、人武、双拥、残联、禁毒、行政保障、机关人事、就业培训、工青妇、效能建设(纪检)及政务信息公开等工作。局长外出期间,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局办公室、事业单位管理科、社会保障科、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科。 李谧四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工作,负责财务、政策法规、劳动关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绩效考核、精神文明、信访综治及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监察科。 以上未尽分工及临时性工作任务,由局主要领导安排分配。 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7日
机构简介及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拟定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综合管理政府人才工作,负责全区人才(含海外人才智力)引进和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构建人才服务体系。 (四)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区促进城乡就业的发展规划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施就业援助制度;组织实施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扶持创业政策。 (五)统筹建立覆盖全区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六)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执行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承担有关人员调配合特殊人员安置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综合管理职称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综合性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案件。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科)。综合协调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信访、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效能建设等工作。负责协调和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编制人事、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和信息网络平台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综合研究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课题调研。承担重要文稿起草。负责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省、市社会保险基金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监督制度。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听证和执法监督等相关工作。(负责人:张小青,联系电话:0591-62006801)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工作依据、办理程序、业务流程、审核标准和规则。按照规定权限,承担本部门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行政许可及其它办事项目的统一受理、办理和反馈工作。承担局行政服务窗口工作。(负责人:柯华敏,联系电话:0591-62006832) 二、人力资源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负责人力资源开发综合性工作。拟订人才引进和交流合作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承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高层次人才的选拔推荐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承担人才平台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类群体(含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扶持政策,负责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拟订全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竞赛的具体办法。(负责人:章依,联系电话:0591-62006810)实施技能人才、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协调推动高技能人才工作。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负责人:薛楠,联系电话:0591-62006813)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聘用管理工作,承办区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聘用备案事宜。承担区直事业单位信息统计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交流调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特殊需要人员调配及工勤人员调整有关事宜。综合管理职称工作,承担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负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管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励相关工作。负责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初步审核省级系统以上层次表彰奖励的人选推荐工作。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处分规定,初步审核报请区政府批准的处分。实施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承担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改革组织实施工作。完善事业单位各类假期制度的实施办法。承担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承担事业单位辞退及解聘人员补偿金的核定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相关业务工作及其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离休干部有关待遇,指导检查全区事业单位退休工作。(负责人:陈诗舆,联系电话:0591-62006805) 三、社会保障科(劳动监察科)。拟订全区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完善均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管理服务工作,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承担指导和规范公共就创业服务和农民工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人:李慧,联系电话:0591-62006813)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组织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审核区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和改制职工安置方案。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负责劳动标准工作。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组织实施我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方针、政策。统筹指导全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实施。(负责人:刘迪,联系电话:0591-62006831)贯彻执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组织实施全区城乡养老保险基本政策。负责指导督促街道、社区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人:郑丽婷,联系电话:0591-62006835)负责全区未参保职工工伤认定工作。(负责人:侯伟,联系电话:0591-62006822)组织实施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落实相关政策和实施细则。指导街道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组织协调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负责人:林丽容,联系电话:0591-62006820)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和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和处理有关突发事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负责全区劳动保障监察情况的统计工作。(负责人:侯伟,联系电话:0591-62006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