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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架构

来源:台江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 2023-09-01 17:36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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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江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台委办发〔2018〕83号),经区委2018年第27次、30次常委会和区委编委会相关会议研究,将区发展和改革局的重大项目稽察职责划入区审计局;将区财政局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监督检查以及国有资产经济责任审计职责等划入区审计局;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审计局。现调整区审计局内设机构如下:

    (一)办公室(科室负责人:郑琦静;联系电话:88300797)

   负责处理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组织研究在审计领域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方针政策以及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和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提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草案);负责协调处理局机关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文电、机要和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安全、保卫、保密、信访、督査、政务公开、机关效能、信用体系建

设等行政事务。

    (二)综合审计科(科室负责人:甘平;联系电话:83286274

    负责审计项目的立项管理,起草、修订全局性审计业务公文,审计结果公告;负责审计统计,汇总审计结果;负责审计科研、内部审计的协调管理工作。对区级财政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对部门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情况进行审计。组织实施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组织开展区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的跟踪审计,组织开展区政府投资和以区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组织实施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承担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组织实施有关民生项目惠民资金的管理、效益审计,开展专项资金审计及专题审计调查。负责审计系统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应用。指导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

    区审计局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保持不变,明确领导职务名称:局长1名,副局长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