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郑健康(党组书记、局长兼双拥办主任):主持局全面工作。   挂钩街道:上海街道、宁化街道。   殷志翔(党组成员、副局长兼双拥办副主任):负责机关党建、人事财务、政务公开、机关效能、“12345”、绩效考核、意识形态、新闻宣传、保密、纪检、党风廉政、机关效能建设、行政审批、信访综治、双拥共建等工作。局长外出期间,主持局全面工作。   分管部门:办公室(双拥共建)。   挂钩街道:鳌峰街道、瀛洲街道、后洲街道、洋中街道。   杨广(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负责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移交安置,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协调指导随军家属就业创业、帮扶援助、思想政治、荣誉奖励、妇联、配合区人武部征兵、文明创建、统计、档案、工会、招商等工作。   分管部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安置优抚事务和军休服务管理)。   挂钩街镇:苍霞街道、茶亭街道、新港街道、义洲街道。   以上未尽分工及临时性工作任务,由局主要领导安排分配。   

  机构职能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及区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伍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区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事务。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全省、全市和全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会同有关部门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组织架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科)。负责人:何帆,联系电话:0591-83622361   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拟订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效能、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卫等工作。承担机关后勤工作。承担机关重要文稿起草工作等。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退休干部等工作。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信访事项工作。   (二)安置优抚事务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负责人:杨晋琦,联系电话:0591-83816369   落实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转业军官家属的随调随迁安置工作。承担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因战因公致残的退役军人、人民警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伤残人员的残疾等级评定工作。协调指导随军家属就业创业。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落实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区烈士审核报批事项,指导开展和组织实施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三)双拥共建和军休服务管理科。负责人:林阳洋,联系电话:0591-83816369   承担协调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军地联系,协调军地之间关系,协调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协调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地方重点工程建设、社会公益事业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处理军地历史遗留问题和重大军民矛盾纠纷。牵头拟订我区双拥政策、规定和规划,开展双拥宣传和理论研究,总结推广双拥工作经验,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区)”活动。承担区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计划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伍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   

  办公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349号旧区委大楼2楼 

  联系电话:0591-83622361 

  传   真:0591-83622361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2:30-6:00(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

  负  责 人: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