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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架构

来源:台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 2022-08-18 10:17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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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局机关下设办公室、文化旅游和文物科(广播电视科)、市场管理科(体育科)3个科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局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效能、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卫和信访等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统筹指导文化体育和旅游应急工作。承担机关综合文稿的起草工作。(联系人:陈琳,联系电话:0591-83212395

  (二)文化旅游和文物科(广播电视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综合管理全区文化事业、文艺事业和旅游事业。承担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监督实施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监督、指导图书馆、文化馆、基层文化站和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游客中心、旅游厕所等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优秀文化、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相关门类艺术发展。指导、协调全区性艺术展演、展览、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和普及工作。落实文化和旅游、文物和博物馆对外及对台港澳交流合作政策。负责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宣传推广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旅游产业政策,促进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进全域旅游。组织指导招商工作,引导文化和旅游业社会投资,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专项规划、开发和保护。统筹实施和指导A级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承担旅游示范区、示范点的创建评定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承担旅游市场开发、区域交流协作事务。负责组织全区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品牌的宣传推广。负责文化和旅游政务宣传、舆论引导、新闻口径和新闻发布,统筹协调媒体联络和重要新闻报道工作。组织、指导文化和旅游节庆活动,协调外来大型文化和旅游促销及展览活动。拟订旅游促进奖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收集发布旅游市场信息,向旅游行业提供信息服务。(旅游方面联系人:林新媚,联系电话:0591-83229851;文化方面联系人:吴静,联系电话:0591-83259326;文物方面联系人:叶红,联系电话:0591-83200457

  拟订并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规划,指导、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并实施监督。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指导监督、协调推进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媒体融合技术标准、协调推进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覆盖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应急广播技术标准,指导、推进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拟订广播电视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广播电视重点单位安全保护工作。(联系人:邓颖灵,联系电话:0591-83251196

  拟订并组织实施文物及博物馆发展规划;协调和指导文物的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资产调查工作,对全区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及不可移动文物登记点维修工程方案评审、报批、检查、验收等工作。指导、监督文物维修工程项目及博物馆(纪念馆)业务等工作。承担区文物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系人:叶红,联系电话:0591-83200457

  (三)市场管理科(体育科)

  负责区级文化和旅游、文物和博物馆、广播电视、体育领域行政审批服务及驻区行政(市民)服务中心工作。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负责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经营的行业监管,指导、协调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监管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政策和规划。承担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信用和质量体系建设工作。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工作。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区性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指导全区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指导、监管全区重大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的创作生产和播出。承担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广播电视传媒及网络视听节目的监管。承担网络视听节目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监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参与全区“扫黄打非”工作。(联系人:汪传玲,联系电话:0591-83286693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组织协调体育设施建设布局,指导全民健身工程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协调区体育组织开展全区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社区体育、行业体育、老年人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组织协调群众体育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负责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评定和管理工作。组织并指导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指导、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协调全区体育训练,推动全区运动队伍建设和青少年体育人才的培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体育产业政策建议,指导协调全区体育产业发展。指导系统内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体育统计工作。(联系人:廖逸群,联系电话:0591-83341958

  二、局下属单位:台江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台江区文化馆(文化科、非遗中心)、台江区图书馆、台江区博物馆(文保科)、台江区少年业余体育学校(区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5个单位。

  (一)台江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台江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作为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序列,为副科级全民事业单位,受台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台江区新闻出版局委托,依法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版权)、旅游、体育市场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行政检查职能,并承担“扫黄打非”、“扫黑除恶”等有关工作任务。 (联系人:邓颖灵,联系电话:0591-83251196

  (二)台江区文化馆(文化科、非遗中心)

  台江区文化馆为股级全民事业单位,成立于20世纪60年代,位于学军路92号文化活动中心六楼,占地面积4517平方米(实有1200平方米,其余为共享面积),现为国家一级文化馆。区文化馆实行全年对外免费开放,馆内设有剧场、音乐室、舞蹈排练厅、美术室、摄影室、录音棚、视听室、健身室、茶亭十番展厅、老年学校、茶亭十番音乐传习所等活动场所,能够承担音乐、舞蹈、美术、戏剧各大门类活动的场地需求。负责全区公益演出、公益培训、公益展览、非遗保护、文艺精品创作、群众文艺活动辅导。区文化馆与非遗保护中心采取“1套人马2块牌子”机构模式,承担全区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联系人:吴静,联系电话:0591-83259326

  (三)台江区图书馆

  台江区图书馆为股级全民事业单位,创建于198510月,位于福州市学军路92号台江区文化活动中心七楼,现为国家二级馆。是集图书报刊、电子文献借阅和网络信息、地方文献综合服务于一体的县区级公共图书馆,总馆面积1560平方米,阅览席位280个,现有馆藏纸质文献15万余册,年征订各类报纸期刊240余种,馆藏电子数据资源达7.79TB,其中电子图书113万册。全日间免费对外开放,每周开放时间达56个小时。(联系人:黄西施,联系电话:0591-26180321

  (四)台江区博物馆(文保科)

  台江区博物馆为股级全民事业单位,于1993年正式成立。负责台江区博物展馆免费开放及文保单位的保护修缮及日常巡查管理。(联系人:叶红,联系电话:0591-83200457

  (五)台江区少年业余体育学校(区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

  台江区少体校成立于1975年,位于鳌峰街道鳌峰路310号(鳄鱼公园内)。主要工作职责是为我区培养并向市级以上训练单位输送高水平的体育后备人才,配合我区各传统体育学校组织少儿运动员开展相关运动项目日常训练,组织我区少儿运动员参加市运会及市级以上各单项比赛。(联系人:刘果果,联系电话:0591-83341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