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机构简介:台江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为区政府直属相当正科级事业单位,归口区财政局管理。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起草我区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协助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2.协助区政府职能部门做好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3.根据区政府授权,承担监督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按照规定定期向区政府报告全区企业国有资产总量、结构、变动、收益等汇总分析的情况,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确保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出所出资企业工资分配管理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所出资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报区政府授权后组织实施; 4.提供所出资企业的重大决策的咨询服务; 5.协助做好对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任免及奖惩工作; 6.负责所出资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的有关具体事务性工作,组织所出资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 7.负责督促检查所出资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台江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