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陈 芳(主 任):主持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陈英丹(副主任):分管综合科以及物业管理科。   李 舟(副主任):分管接待服务科以及车辆管理科。

  机构简介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为:在区政府办公室指导下,承担全区机关在行政过程中所涉及的设施、物资、环境、后勤保障及日常事务等机关事务服务职责。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内设机构4个,名称分别为综合科、接待服务科、车辆管理科、物业管理科。   1、综合科(负责人:林荧,联系电话:83270049)   综合协调中心业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及档案等日常工作;承担中心财务、政务公开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中心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业务培训等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节能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2、接待服务科 (负责人:王玮,联系电话:83286174)   负责区级大型会议和重要活动的服务及保障工作;协助做好区级重要接待的服务工作;参与审核接待活动所需的食宿、用车等费用,结算按规定发生的费用。   3、车辆管理科 (负责人:方武,联系电话:88300280)   负责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的定编、配备、更新、报废、号牌管理及技术管理等;负责指导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区级领导公务用车和区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用车的协调与安排。   4、物业管理科 (负责人:方武,联系电话:88300095)   负责区直机关大院的内部安全保卫、治安综合治理、爱国卫生、环境绿化等工作;受区政府委托,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统一管理,以及中心所辖房产店面的统一管理。   负责人:陈芳,联系电话:0591-83270049。

办公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88号台江区政府大楼8楼   

联系电话:0591-83270049   

传      真:0591-8830009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2:30-6:00(冬令时)

负 责 人:陈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