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区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1.吴永强(四级主任科员)   分管高A级旅游景区创建,景区、旅行社监督管理行政辅助工作,旅游招商引资、旅游宣传推广,分管(对接协助区文体旅局共同落实)中心党建、机关效能、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工作分管全域旅游规划、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星级酒店监督管理行政辅助工作,旅游资源普查、保护和开发利用,跟踪推进旅游项目建设,旅游经济统计等工作;分管(对接协助区文体旅局共同落实)中心文旅经济、综治考评、精神文明、对口帮扶等工作   

  机构简介:   台江区旅游事业发展中心于2019年成立,是事业机构的正科级单位。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旅游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掌握全区旅游事业发展状况,监督、检查全区旅游行业。   2、研究拟定本区旅游市场的开发计划,组织实施、审查上报列入国家、省、市计划的旅游基础项目,检查旅游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情况,负责做好辖区旅游项目审核、报批、监督、管理工作。   3、组织全区旅游的宣传和促销活动,开拓旅游客源市场,指导街、镇的旅游工作。   4、负责本区旅游行业管理,对辖区旅游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检查监督、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5、负责全区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协助做好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编制旅游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6、负责全区旅游项目招商工作。   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中心下设综合科,负责人:林新媚, 联系电话:0591-83229851,负责日常事务。   

办公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学军路92号文化活动中心913室

联系电话:0591-83229851

传   真:0591-83229851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夏令时)、14:30-18:00(冬令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