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建设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通知》(榕节能办〔2020〕9号)文件要求,我区节能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准备迎检材料,市节能办于2020年10月对我区进行现场考核。近期,福州市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作出了《关于2019年度县(市)区政府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情况的通报》(榕节能办〔2020〕15号),我区考核结果为“基本完成”,达到年度能耗强度降低目标,仅完成“十三五”单位GDP能耗强度下降序时进度目标的 72.6%。
特此通报。
台江区节约能源办公室
(台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代章)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