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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025年台江区空气自动监测站非甲烷总烃与苯系物在线监测设备运维服务询价公告

来源:台江区 发布时间: 2021-08-10 12:2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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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现对“2022-2025年台江区空气自动监测站非甲烷总烃与苯系物在线监测设备运维服务项目”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且有能力的运维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2022-2025年台江区空气自动监测站非甲烷总烃与苯系物在线监测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在服务期限内(2022109-2025108日)对台江区4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的非甲烷总烃与苯系物在线监测设备开展运维服务。(详见附件)

、资质要求  

  1、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相应经营范围营业执照。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须同时提供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3、报价单位需提供承担过不少于3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非甲烷总烃与苯系物在线监测设备运维服务的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报价应视为已包括:项目服务内容、人员费用、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和耗材、档案管理等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报价相关材料每页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报价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4、证明运维服务业绩的采购合同复印件。

  5、项目报价单。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817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前携带或邮寄报价相关文件至福州市台江环境监测站(福州市台江区白马中路137号台江生态环境局304)。   

  联系人:刘欢               联系电话:0591-83347857

六、此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资金申请预算价,非直接确定本项目中标服务机构。  

  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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