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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后洲街道办事处主任郑燕娟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前公告

来源:台江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 2016-08-17 10:4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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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我局将对台江区后洲街道办事处主任郑燕娟同志任期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为了进一步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全面真实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主要内容: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情况;重大经济决策程序、重大项目的合法性和效益性;资产变动情况;经济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本人遵守财经纪律和廉政情况等。

   二、审计时间:自2016年8月23日至2016年9月30日。 

  三、投诉电话:83200916。

   四、审计纪律:一是不准由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二是不准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办公设备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三是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和联欢等活动;四是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五是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六是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七是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影响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八是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本公告公示期间自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二0一六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