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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专项审计调查审前公告

来源:台江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 2017-06-05 17:16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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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和2017年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对台江区8个单位2016年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为了进一步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全面真实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调查主要内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和楼堂馆所建设管理和使用情况等。

  二、审计时间:自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7月20日。

  三、投诉电话:0591-83200916。

  四、审计纪律:一是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二是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三是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四是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五是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六是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七是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八是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本公告公示期间自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福州市台江区审计局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