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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市台江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福州市台江区审计局对中共福州市台江区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主任陈少聪同志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的审前公告

来源:台江区 发布时间: 2021-07-22 17:3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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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台江区委组织部《关于委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台委组干〔2021〕18号)的委托,经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对台江区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主任陈少聪同志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为了进一步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全面真实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主要内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市、区经济方针政策情况;本单位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重大决策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

  二、审计时间:自2021722日至2021831日。

  三、投诉电话:83200916。

  四、审计纪律:一是不准由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二是不准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等办公设备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三是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和联欢等活动;四是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五是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六是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七是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影响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八是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本公告公示期间自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台江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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