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主要内容: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
二、审计时间:自2022年8月19日起。
三、投诉电话:83200916。
四、审计纪律:
(一)“四严禁”工作要求:1、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2、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3、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4、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二)“八不准”工作纪律:1、不准由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2、不准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等办公设备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3、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和商业性的娱乐活动;4、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5、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任何费用;6、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和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7、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影响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8、不准参加被聘用中介机构安排的宴请、旅游和商业性的娱乐活动,以及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接受任何馈赠。
本公告公示期间自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福州市台江区审计局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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