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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空气自动监测数据及分析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1-12-23 15:2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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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保证环境空气的监测质量,使监测数据更全面、更准确地反映台江区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现就台江区空气自动监测数据及比对分析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提供本项目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以台江区现有的鳌峰空气站点监测数据为基础,拟在一个对照点位(对照点位拟设置在台江区鳌峰街道某学校楼顶,层高5-6层,无电梯)进行为期一年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将鳌峰空气站点数据与对照点位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出具两个空气站点空气质量的比对分析报告,最后按要求出具是否需要变更点位的论证报告。对照点位的空气站点监测设备应采用国家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和《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确认的设备。现对拟开展台江区空气自动监测数据及比对分析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附件)的服务价格进行询价。

  二、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须同时提供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三、应询文件内容

  报价文件为正本文件一本,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法人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2仪器设备产品适用性检测合格证书。

3、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4、对我局台江区空气自动监测数据及比对分析服务项目具体要求的意见(如有意见请对针对原有条目一一对应提出);

5、对我局台江区空气自动监测数据及比对分析服务项目的报价单(含明细项,报价限价为37万元)。

  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报价应视为已包括:简易站房设置费用;设备运输、安装、调试费用;设备运维质控费用(含所需电费、网络费);数据比对及分析报告编写费;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劳务、税费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文件每页须要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四、报名方式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1231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2.方式:有意参与的供应商,请按以上要求将相应的材料加盖公章并装档密封报送我局,并寄送至福州市台江环境监测站(福州市白马中路137号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三层)。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591-83347857

  五、应询材料递交要求

  密封并加盖公章递交,应询文件一律不予退还,以上材料请同时递交电子文档。

  六、其他事项

  该事项仅为公开询价采购价格的参考,不作为招投标前置过程或依据。

 

附件:台江区空气自动监测数据及比对分析服务具体要求

 

 

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

2021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