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中心广告制作日常零星采购流程和采购行为,进一步推进采购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化,经研究,决定从已经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的公司或个体工商户中,通过公开报名、审核的方式,从中选取符合相关条件的公司或个体工商户组建台江区园林中心广告制作备选名册。
一、项目名称
福州市台江区园林中心广告制作备选名册。
二、服务范围
服务内容:承接我中心的各类广告设计、制作等业务。
三、资格要求
1、公司或个体工商户业务经营范围为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及相关行业,且注册地需在福州市范围内;
2、能提供合法正规的增值税发票;
3、报名应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公司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若现场报名人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③授权他人报名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要求统一用A4纸张);
④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围机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被福建省财政厅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无行贿犯罪承诺(说明)函;
注: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4、承诺若今后代理我中心委托的相关项目,必须派出对业务熟悉的项目经理作为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以上材料必须按照上述顺序编订成册做好目录,提交的资料必须实事求是、准确有效,并加盖公章和骑缝章,若未达到上述要求的将予以退回整改。
上述资料须如实提供,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入选资格。
四、递交报名文件时间、地点
1、报名文件递交开始、截止时间:自2022年1月17日至2022年1月2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递交地点:福州市台江区闽江公园金沙园台江区园林中心公园科,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名文件将不予接受。
3、本项目结果将另行公告,请已递交报名文件的各公司或个体工商户联系人保持电话畅通。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方式:按照是否符合资格条件等要求,报名文件递交时进行相关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则纳入我中心广告制作备选名册,后期予以统一公示。如后续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则取消其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87663509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闽江公园金沙园台江区园林中心公园科,邮编:350009。
七、信息发布媒体
该信息发布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网站、福州市台江区园林中心微信公众号。
八、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建立的备选名册实行动态管理。
1、退出机制 :当入选公司或个体工商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将直接从名册中移除。
①工作失误;
②不能按期完成委托项目的;
③无法承接委托项目或一年内有两次拒绝接受中选委托的;
④因自身原因受到各级相关监督部门处罚的(包括非我中心系统项目);
⑤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串标、腐败等行为的(包括非我中心系统项目)。
2、增补机制 :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可适时适量进行增补。
①现有名册中公司或个体工商户质量、数量不能满足需求;
②因工作需要或业务扩展需要;
③其他需要增补的情况。
福州市台江区园林中心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