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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修订项目的技术服务询价公告

来源:台江区 发布时间: 2023-11-09 10:34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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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询价单位

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名称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技术服务

三、项目依据和必要性 

为保障区域环境安全,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根据《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环境安全“四推进四强化”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环保应急〔2018〕15号)规定要求,《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已到期,现拟组织进行再次修订。就该项目公开向社会征集服务报价,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单位、企业参与提供本项目报价。

四、技术服务主要任务和主要工作内容

修订的《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编制指南等规定,应按照生态环境部《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环办应急[2018]9号)开展实地调查和资料收集,应适用于台江区人民政府在应对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各项应急工作能够快速启动、处置得当,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污染的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环境安全。编制的应急预案将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强化能力充分准备,分级响应,妥善应对”的原则,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的规定应急预案编制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一、开展基础状况及应急资源调查;二、开展风险评估;三、划定预案情形;四、构建应急防控体系;五、形成应急预案(包括预案起草编制或修订、评审,预案审查和发布实施等)。此次控制价为:5万元。 

五、报价供应商资质要求

1.持有效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编制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关工作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报价。

六、报价须知和文件要求

(一)报价须知

1.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

2.报价应包括交通工具及使用费、报告编写费、邮寄费、专家费等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

(二)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环境类工程师,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报价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报价单(包含细目及总价);

4.供应商满足本询价公告第五条规定的资质要求的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上述报价文件每页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报价单位请于2023年11月16日(星期17:00之前,将密封后的报价文件一式一份送至或邮寄至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福州市白马中路137号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二层211),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联系人:雷鸣   联系方式:83310503) 

 

 

                             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