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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工商局强化“临保期”食品安全监管

来源:区工商局 发布时间: 2013-12-09 08:44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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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上市食品质量安全,让广大市民买的放心、吃的安心,目前台江区工商局针对市场临近保质期食品上市销售存在不规范、不及时下架等问题,严格实行强化监督管理,以“四定”措施,全面规范“临保期”食品有效管理监督,其主要措施:一是确定临近保质期食品标准。根据食品保质期不同,参考行业惯例及临近保质期食品经营单位的做法,结合辖区食品市场实际,制定了《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明确了不同保质期食品的临近保质期期限;二是引导设“临保期”食品定点专区销售。设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落实人员配备,对特殊贮存要求的食品,统一标贴“临近保质期”标签,对相关食品进行特别标注,并提醒消费者购买后尽快食用。三是定期检查上架销售食品。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日查制”,每天对临近保质期食品进行自查,对发型的已到期获过期食品,应该立即下架。同时,建立过期食品退市制度,设立退市记录台账,如实记录过期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退市时间和方式等内容。四是定向监督指导。与食品经营户签订《过期食品退市承诺书》,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巡查监管力度,加大对过期食品的监管,防止过期食品二次上架销售,对擅自篡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过期食品改换包装等违法行为将依据国家《食品安全法》依法予以从严、从重查处,坚决杜绝过期食品违法行为。
    目前,辖区内78家经营户已设立临过期食品销售专区,区工商局共就临近保质期问题约谈食品经营者20余次,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4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