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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永辉云创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台江区八一七中路分店不合格多晶冰糖案核查处置结果公示

来源:台江区 发布时间: 2020-09-23 17:46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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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的检验报告于2020年4月26日福建永辉云创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台江区八一七中路分店的多晶冰糖(批号20190718)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检结论不合格,报告显示还原糖分不符合Q/FJYX002S-2018《食糖》要求,我局依法予以立案调查,并作出以下处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相关规定予以处罚。鉴于当事人进货前已依法索取供货商的营业执照、检测报告、供货凭证、福建省食用农产品追溯凭证等索票索证材料,并履行了相应的进货查验义务。且在得知所售商品涉嫌检验不合格后,当日就在店门口张贴“召回公告”,至今未收到有人退回相关商品。其行为符合《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二条第二项“案发后及时采取改正、召回或者赔付等措施,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及第(五)项 “经营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经营的商品是违法商品,并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从轻处罚情形,建议予以从轻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建议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福建省古田县煜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该批次多晶冰糖,并给予警告处罚。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