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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永辉云创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台江区万象城分店面包蟹核查处置结果公示

来源:台江区 发布时间: 2020-10-26 11:36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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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的检验报告于2020年722日对当事人销售的面包蟹CY(海水蟹)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检结论不合格,报告显示(不合格(镉(以Cd计)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我局依法予以立案调查,并作出以下处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的规定予以处罚,结合《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适用<食品安全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FZ01SY-CF-5524,乙级C档“属于《适用规则》第十四条情形的,违法生产经营货值金额3000元以下或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2万元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的6.5倍罚款”的裁量基准,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505.3元;(2)、罚款20000元。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