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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张四福老尚干小吃店不合格油条案 核查处置结果公示

来源:台江区 发布时间: 2020-11-11 17:54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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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福州海关技术中心的检验报告于2020年7月24日对当事人制售的油条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检结论不合格,报告显示铝的残留量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我局依法予以立案调查。

当事人涉嫌制售不合格油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经办案单位研究,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