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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宝龙店Homimi牌特级饼干案核查处置结果公示

来源:台江区 发布时间: 2021-12-01 16:17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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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的检验报告于2021年8月7日对福州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宝龙店Homimi牌特级饼干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检结论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我局依法予以立案调查,并作出以下处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鉴于当事人违法经营的“饼干”数量较少,食品货值金额较小,同时案发后及时改正,出具召回公告,积极减轻危害后果。符合《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应予以从轻处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处罚。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做出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238.8元;

2.罚款人民币50000元。

以上罚没款总计50238.8元。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