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台江区闽优水果商行菲律宾进口香蕉案 核查处置结果公示

来源:台江区 发布时间: 2022-02-09 10:49 浏览量: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报告于2021年9月10日对台江区闽优水果商行销售的菲律宾进口香蕉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检结论为吡虫啉,噻虫胺项目不合格,我局依法予以立案调查,并作出以下处罚: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相关规定,鉴于当事人于20201027日因经营不合格食品被我局行政处罚(榕台市监上罚字〔202124 )的事实,符合《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三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同时考虑到当事人在案发后能够积极配合我局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交证据材料,并积极发出召回公告,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符合《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二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现依据《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适用<食品安全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FZ01SY-CF-5510)乙级C档的规定处罚,经局案审会研究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做出如下处罚:

1.  没收违法所得225.16元。

2. 罚款人民币65000元。

以上罚没款总计65225.16元。

特此公示。